臺南市南門路37號原臺南市警察局終於在改朝換代政治現實與文創概念新興思潮的雙重衝擊下,重現民國20年(昭和6年.1931年)的舊貎,卻得脫離純粹警『質』系統投胎而去,非屬市定古蹟範圍的建築己經拆除完竣,未來,依據臺南市政府的聲明,這裡就將成為臺南市立美術館的新位址,而這裡究竟該不該成為市立美術館的位址?這裡能不能成為市立美術館的位址?這裡好不好成為市立美術館的位址?號稱將花費20億元建設費?實在令人費疑猜!祗能拭目以待了。


當我們看過、欣羨鄰近高雄市、臺中市的市立美術館園區,則這裡(南門路、開山路、友愛街交叉街角)怎麼會是臺南市立美術館的最佳地點?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後的臺南市,實應具前瞻性及宏觀性地規劃另覓適當地區為美術館園區,藉以帶動新城市社區的突飛猛進與城鄉平衡發展,而非選此城市中心交通密集的蛋丸之地,再加遽交通流量的繁雜,同時也為維護保存古蹟活化再利用的正確方向做出典範,而非做出變異的錯誤政策。


臺南警察署自始即是警察建築,自今,仍是國內僅存的警察局級的警察歷史建築,也是定著於府城土地上唯一的警察歷史古蹟,民國95年許添財市長任內,市政府文化局己經委由建築師及學者專家調查評估,認定唯有於這裡成立警察博物館,才是最佳的抉擇。


怎奈物換星移,改朝換代,同樣的地方,同樣的人民,同樣的月光卻照出不同樣的臉龐與影子!


我們現在約略看到臺南警察署的殘喘終局,但,何年何月能夠看到臺南警察署的真正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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