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老婆的生日,我們選擇了一家速食店,重新享受年輕的感覺?還是縮衣緊食?還是有什麼原因?說穿了只是為了再次談談「那一個故事」,話說五、六年前的一個晚上,我們從高雄縣郊遊回到台南,老婆突然心血來潮要求吃一頓炸雞,而且非這家炸雞不吃,於是,我小心翼翼地緊盯著看看路上兩旁的商店招牌,卻不小心因為未準備好停車而被車流繼續推進,以致於漏過了這一家的停車用餐機會,老婆在車上就發飆了:「我就知道是你故意的,今天,如果沒有吃到炸雞,就不回家!」


 


        我心想再行駛一段路一定還會有另一家才是,誰知道老婆在車上時,她自己更用心地注意道路兩旁的商家,忽然,老婆叫了一聲「在那裡!」「在那裡!」我會意地看到一家有兩隻小雞圖樣的炸雞店就在眼前二百公尺處,我當然不敢怠慢,直接就將車子開往該店的門口停好,老婆也直接就下車,自己三步當二步走,很快進入買了一大包熱呼呼的炸雞塊,回到車上高興地吃起來,滿足了一個「食慾」,好香!好吃!一個人在滿足食慾的時候,什麼東西都好吃!哈哈!哈哈!哈哈哈!其實在老婆進入該店的時候,我坐在車子裡等待,己經發覺該炸雞店並不是「這一家」炸雞店,而是有點仿冒的招牌而己,老婆卻渾然不知,而陶醉在美食的慾念之中;車子繼續行駛了十多分鐘,老婆也享受了美味的炸雞塊,我才慢吞吞地向老婆說:「妳看看那包裝紙是不是那一家?」老婆低頭一看才愰然大悟,頓時啞口無言,又好氣又好笑抱怨說:「死老頭!你給我記住!你知道竟然不告訴我!」


 


        從此,這一個故事就成了我們家的又一個經典故事,在生日的今天,再次光臨這家店,確實有一番快樂的滋味啊!


 


        老婆最近很忙,忙著尋找一處她想完成夢想的地方,所以沒有空再到山上農莊來看快快與樂樂,0926我一個人開車到山莊,看見快快與樂樂仍然身體健康,感到十分欣慰,自上次發覺快快與樂樂迷上了「飛天鵝」的遊戲後,今天還是看到快快與樂樂又走上了屋頂,狀似又想起飛了一般,但是我等了一陣子,卻不見牠們真的起飛,突然間,發覺快快與樂樂好像都發福了,有點胖了,是不是因為如此,體重超重飛不起來呢?我們家己經有了胖媽和胖妹,再來二隻胖鵝,真是配對了!


 


        談到生日,我忽然想知道快快與樂樂的生日,牠們要如何才能讓我知道牠們的生日是在那一天呢?是幾月幾日?我應該用什麼方法才能查清楚呢?真是一個大難題!快快與樂樂的生日時,我可以不可以請牠們也吃「炸雞」呢? 


        我想


        我可要嚴密防備著桑德斯上校改行販賣「燒鵝」或「燻鵝」哩的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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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農阿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